遇到特种车辆和行人如何正确避让?


      车辆在路上驾驶时,经常会遇到一些行人已经特种车辆,例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等。当遇到他们时,如不提前减速、互相礼让,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的。

为了行车安全,接下来就一起来给大家讲讲道路通行原则中的优先通行原则:

      优先通行指的是车辆或行人在道路上相遇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其中一方优先通行,另一方应当依法履行让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我们要培养良好的行车环境,自觉礼让,不要只顾着自己所谓的“方便”,而去影响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

注意:

       当机动车进行转弯、会车时,要遵循“右转让左转,左转让直行,转弯让直行”,以及“有障碍方让无障碍方,相对安全方让相对不安全方”的原则。

特种机动车优先通行权

       大多数人都只知道,遇到特种车辆应该为它们腾出一条道,毕竟都是关乎生命财产的大事儿。但是,特种车辆具体都包括哪些呢?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校车等各类特种机动车,习惯上都成为特种车辆。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遇到这些特种机动车在进行相应作业时,社会车辆要履行相应的避让义务。

下面咱们来看看在机动车遇到行人时,应该履行哪些避让义务呢?

行人优先通行权

1、 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行人相对于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即使行人已经违章,车辆仍应当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2、 车辆应当避让弱势群体之一的盲人。法律规定了两方面的保护:一是其出行应当使用盲杖或采取其他导盲手段;二是规定盲人在道路上行走时,车辆应当避让,而不管盲人是否按照交通信号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