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与云南省应急厅联合召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会商会议
5月9日下午,总队与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召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会商会议,进一步研究应急管理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和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推进措施。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蔡继发、安全生产监察专员侯玉萍、厅危化品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总队总工程师马锐、防火监督处、作战训练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了此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中省应急管理厅和总队的牵头领导、具体责任处室、工作联络人员。就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和如何推进动员部署、检查督查、集中培训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明确
省应急管理厅、总队将实行联合办公制度,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成立专项工作办公室,在省应急管理厅集中办公,切实加强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全过程调度和指导。
专项工作办公室要尽快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确定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危化品和消防领域专家选派、培训演练等事项,迅速部署发动,督促各地全面掀起工作声势。
省级层面成立2个联合专项督导组,选派业务骨干和专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地、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暗访抽查。
会议要求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局救援机构要采取“企业自检自查,应急、消防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对检查督导发现的隐患问题,按照“形成清单、隐患交办、跟踪督改、核查销号、执法跟进”的步骤,进行跟进督办和督促整改,对隐患问题突出、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报请省政府挂牌督办并协调地方主流媒体集中曝光。
期间,省应急管理厅和总队将依托“云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监管应用系统”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研发消防救援机构查询、检查和核查端口,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数据的信息共享和隐患整改情况的及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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