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9年火灾风险灾情预测及防范应急对策
2019年云南全省火灾风险灾情预测
现阶段云南全省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是:高风险的城市与基本不设防的农村并存,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欠帐较多,社会单位、行业部门、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低,城乡消防力量覆盖不足,公众消防常识知晓率偏低。新一年,全省经济仍将处于中高速增长,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频繁,人员、物资流动快,加之受地理、气候、人文等因素影响,2019年全省火灾总量仍将在高位上运行,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风险依然存在。基本判断为:

1、生产经营性场所火灾仍将呈上升势头。近年来我省经济仍保持中高速增长,用火用电用油量大,人员和物资流动加快,诱发火灾的几率高。加之一些生产经营性场所消防安全条件差、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产业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更加大了火灾风险。
2、"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建筑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及有影响的火灾的可能性依然存在。近年来,我省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化工企业、养老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古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存量大、增势猛。全球、全国近年来这些场所发生的火灾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看,这些场所仍不同程度存在单位消防自我管理不严格、静态性火灾隐患未"清零"、员工消防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全面等问题,最严消防措施的落实仍需深化。

3、电气、用火不慎、吸烟、小孩玩火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近二十年来,电气、用火不慎、吸烟、小孩玩火引发的火灾在我省的占比一直居高不下。当前,我省生产生活电气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仍有大量不合格、不安全的电气产品充斥市场、进入百姓生活,电动车电源违规改装、不安全充电等行为屡禁不止;经济社会发展质量仍处于较低层次,群众安全素养整体不足;烟草大省决定烟民数量居多;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未成年人、老弱残障人员缺乏有效管理。这些因素决定了我省上述四类火灾在一定时间内仍会很突出。深化电气产品质量整治、加强用电用火管理、强化电动车安全使用管控、加大控烟力度、提高劳动者素质、适当禁放或限放烟花爆竹、加强幼童管理教育仍是火灾防范的治标治本之举。
4、农村、城中村、出租房等火灾依旧突出。我省属山区农业民族贫困边疆省份,农村点多面广线长,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差、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欠缺,农村火灾突出的局面一时难以好转。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些城市建成区又将原有的农村包围,形成新的城中村,城中村数量持续增多,火灾隐患丛生。一些地方承接了大量西迁的低端产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园区缺乏规划,消防基础设施不完善。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租住在消防安全条件相对较差的城中村、出租房,缺乏有序管理,给消防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2019年云南全省火灾防范应急对策建议
1、各级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作用。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推动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行业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督促重大问题解决。定期向行业部门抄送行业火灾及火灾隐患情况,指导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坚持严肃执法。加强执勤训练,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建立与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社区、村)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快速响应。重大节事活动期间,要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驻守盯防,确保第一时间到场应对处置。

2、深入开展行业部门、重点单位、社区(村)消防达标创建,不断厚植行业安全、单位安全、社区(村)安全的消防基础。各行业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在规划计划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制定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完善行业消防工作制度,督促、指导行业所属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管理人,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培训、演练,着力消除火灾隐患,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水平。各级政府要组织辖区重点单位按照《消防法》第十六条、条十七条的规定,明确单位消防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制定、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预案,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巡查、培训、演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普及员工消防"一懂三会",建立单位消防队,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提高单位消防自防自救能力。要按照"有人、有制度、有设施器材、会管理"的标准,开展社区(村)消防安全创建活动,明确社区(村)消防网格管理人,建立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演练制度,完善社区(村)消防设施、器材,打通消防通道,加强电气、电动自行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实现社区(村)消防安全规范管理。
3、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公众安全素养。要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工程,将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领导和重点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负责人全部集中轮训一遍,并开展面向社会单位、中小微企业和社区、农村的公益性消防安全培训,开展送消防知识上门服务活动。各行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主体责任,重点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必须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师资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要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日"等契机,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消防知识竞答、作文大赛、消防运动会、主题展览、疏散演练等消防主题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消防站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到消防站参观学习。各新闻媒体要继续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对火灾隐患的舆论监督和火灾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进军训,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要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邻里守望"制度,实行一对一帮扶,上门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并落实紧急情况时的救助人员。要加强社会消防工作典型培树和宣传,激发全社会关心、重视消防安全的正能量。

4、盯紧抓牢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及有影响的火灾发生。各地区、各部门要适时开展火灾风险分析,注重定期分析与重点时段、重大活动精准分析相结合,突出"高低大化、老幼古标"及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和区域,强化源头管控和日常监管,加强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执法,加强消防责任人、管理人教育培训,以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实促进单位、基层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对依法应经消防审批的项目,未经审批坚决不许施工或投入使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该关停的一律关停。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社区落实加强巡查、值班值守、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等安全替代措施。要加强消防信息化手段应用,不断提高火灾风险管控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动态化、高效化水平。要深化城中村、出租房、电动车及电气火灾消防综合治理,加强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管理和老人、幼童等重点人群管理,努力遏制电气、电动车、用火不慎、小孩玩火等因素诱发的火灾。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大活动现场的管控,及时开展火灾隐患分行业抄告和火灾预警提示,发动社会单位及基层组织加强消防检查巡查,行业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加强监督抽查,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消防救援队加强应急值守和灭火救援准备。对历年来火灾多发的县(市、区)、古城连片地区及重点行业部门,要建立专家指导帮扶服务、部门联席会议等机制,督促、指导有关地区、有关部门强化火灾风险摸排和管控。要建立落实单位日巡查月检查、行业部门每季抽查、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按计划随机抽查、政府每半年督导检查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促进火灾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5、加大投入,精益管理,着力提升公共消防服务保障能力。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政府和部门消防职责,着力提升公共消防服务保障能力。各级政府每年要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消防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抓好《云南省"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任务分解、检查调度,尽快补齐全省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力量等方面的欠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存量,遏制增量;积极运用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等,在"三合一"、群租房等亡人火灾易发多发场所推广使用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术,不断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纳入本部门工作内容,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对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法定条件要依法严格审批,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许可或批准开办;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为消防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要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政府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综合考核、干部履职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消防责任落实。对消防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及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的火灾事故,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